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

为推动香港和深圳两地知识产权发展,促进跨境知识产权创新、交流和合作,促进香港建设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管理局)今日(二月二十三日)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十六条措施》)。

《十六条措施》涵盖范畴广泛,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运营转化、交流研讨、宣传教育和知识产权贸易等领域的合作。

商经局与前海管理局会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推进机制,由前海管理局联同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香港海关、香港贸易发展局等机构成立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合作推进小组,以推动两地知识产权的合作项目。《十六条措施》当中的主要措施包括:

  • 支持香港的高校、研发机构及企业落户前海,协助和促进它们的创科研发成果转化,开拓大湾区内外的庞大市场,同时为香港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提供诱因开拓和发展其事业;
  • 支持前海的技术转移中心及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协助内地知识产权业界融入本地的知识产权贸易产业链及生态体系;
  • 支持香港和深圳的相关仲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展知识产权仲裁服务;
  • 支持知识产权署和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港深两地互设知识产权问询点,优化港深知识产权跨境服务;及
  • 鼓励高价值专利创造及转化应用,支持在香港和深圳举办更多知识产权展览或论坛等大型活动。

《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的主体文本:https://www.cedb.gov.hk/tc/policies/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main-text-of-document.html

23.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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