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15日印发《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该行动方案明确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将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经贸活动平台,引进10亿人民币以上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不少于3个,力争50亿人民币以上的优质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在中山落地。

相关连结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中府办函〔2023〕101号)

15.09.2023
联系我们
请提供联络资料,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投资推广署收集阁下的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以便为您提供本署的服务。当您提供联络数据、勾选方框以及点击「递交」按钮,即表示您已阅读并明白及同意本署的私隐政策请详细阅读及了解您拥有个人资料保密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