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于2024年1月26日印发《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提出支持开展气候贷款,对纳入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平台的区内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通过区内银行机构获得气候贷款的,可申请气候贷款贴息奖励。该细则自2024年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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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金融规字〔2024〕1号)

26.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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