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於2019年02月15日印发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有效期5年。适用於新引进的留学回国、国外及境外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符合资格的人才可享受优惠待遇,例如 25万人民币的生活补贴。

相关连结

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

(只提供中文版)

15.02.2019
联系我们
请提供联络资料,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投资推广署收集阁下的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以便为您提供本署的服务。当您提供联络数据、勾选方框以及点击「递交」按钮,即表示您已阅读并明白及同意本署的私隐政策请详细阅读及了解您拥有个人资料保密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