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号)和《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推动广州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 2021年8月23日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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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6.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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