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前海规 [2019] 11号)
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于2019年8月20日印发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本细则列明相关的金融企业类型、申请与核准的基本条件、以及履约限制。细则根据企业的类型提出包括资金奖励,发行费用支持,贴息补贴等扶持政策。本细则于2019年8月20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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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0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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