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0〕1号)

为推动南沙打造成高质量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合作示范区等中心,该文件通过增补部分新兴业态与新兴领域的扶持政策,优化了12条2017年出台的「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02月20日印发《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为推动南沙打造成高质量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合作示范区等中心,该文件通过增补部分新兴业态与新兴领域的扶持政策,优化了12条2017年出台的「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充对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产业、金融服务业等新业态的扶持解释,明确了相关的奖励比例,优化了实施的操作流程,并调整了部分难以操作的政策条款。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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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0〕1号)

《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2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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