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珠科创[2019] 93号)

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并给予资金补助。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於2019年09月24日印發《珠海市科技創業孵化載體管理和扶持辦法》,鼓励打造面向港澳台的孵化空间,为港澳台创新创业和港澳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孵化场地、專業服務,並為其制定優惠政策,享受各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并给予资金补助。辦法自2019年10月19日起實施,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相关连结

关于印发《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的通知(珠科创 [2019] 93号)

24.09.2019
联系我们
请提供联络资料,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投资推广署收集阁下的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以便为您提供本署的服务。当您提供联络数据、勾选方框以及点击「递交」按钮,即表示您已阅读并明白及同意本署的私隐政策请详细阅读及了解您拥有个人资料保密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