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9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创新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集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5日,共7个工作日。
07.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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