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该办法列明了资助标准、申报条件、评选标准、申报评审程序以及公示与异议处理等事项。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于2020年8月13日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该办法列明了资助标准、申报条件、评选标准、申报评审程序以及公示与异议处理等事项。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填写附件中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申报表》,并根据需要准备相关补充材料,在公告要求时间内一并提交至前海管理局。办法亦明确了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及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并符合特定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1日。

相关连结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13.08.2020
联系我们
请提供联络资料,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投资推广署收集阁下的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以便为您提供本署的服务。当您提供联络数据、勾选方框以及点击「递交」按钮,即表示您已阅读并明白及同意本署的私隐政策请详细阅读及了解您拥有个人资料保密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