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于2020年8月28日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该办法就产业培育支持与产业引进奖励两大类型分别列明了其申请条件、支持对象、奖励范围和标准等事项,并明确了申请与审核的流程以及监督管理的处理。本办法的奖励对象分为企业和招商机构两类。针对企业的支持为产业培育支持(即经营支持和外资奖励),针对招商机构的支持为产业引进奖励。当中,为支持港企发展,经营支持对港资企业按相关核算金额的1.1倍给予资助。本办法自2020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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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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