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交海发〔2020〕57号)

为达到在2035年,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建成为海事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海事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海事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目标,该意见从六大方向制定多项具体措施。

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为达到在2035年,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建成为海事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海事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海事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目标,该意见从六大方向制定多项具体措施。方向包括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绿色发展;持续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助力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发展环境;坚持辐射带动区域协同发展。并且,意见提出成立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深化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协作等重大问题,强化海事服务大湾区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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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交海发〔2020〕57号)

12.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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