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
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牵引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2022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共24条措施,涵盖科技、金融、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交通等领域。这些特别措施有助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竞争力,进一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26.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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