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
Financial Services

發展重點

支持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推動金融及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

強化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

  • 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
  • 大灣區內銀行機構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
  • 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
  • 支持香港機構投資者按規定在大灣區募集人民幣資金投資香港資本市場,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
  • 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

強化大灣區內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 不斷完善「深港通」和「債券通」。
  • 推動大灣區電子支付系統互聯互通。
  • 擴大香港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穩步擴大兩地居民投資對方金融產品的渠道。
  • 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有序推動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機制。

保險業務

  • 內地與香港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
  • 粵港澳保險機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為跨境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等服務。

機構互設和業務開放措施

  • 符合條件的香港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
  • 落實內地與香港CEPA系列協議,推動對香港在金融等領域實施特別開放措施,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香港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在廣東為香港投資者和相關人員提供一站式服務,更好落實CEPA框架下對香港的開放措施。
  • 提升投資便利化水平。在CEPA框架下研究推出進一步開放措施,使香港專業人士與企業在內地更多領域從業投資營商享受國民待遇。

香港是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金融體系監管制度穩健。過去四十年來,香港的經濟與國家的發展密不可分。隨着中國躍升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系,香港充分發揮無可替代的優勢,為國家的發展作出貢獻,既是國際連通內地的門戶,也是內地與全球接軌的橋樑。現時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超過1 100家,總市值逾兩萬億美元,佔港股市值逾六成。

離岸人民幣業務

  • 香港自2004年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迄今已成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除擁有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外,提供的離岸人民幣投資產品種類也是全球最多的。
  • 根據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的統計數字,2017年全球超過七成的離岸人民幣支付交易額是經香港處理的。
  • 2018年,香港的人民幣即時支付結算(RTGS)系統的平均每日交易額保持在10,000億元人民幣的高水平,代表香港的人民幣資金池繼續支撐大量的金融中介活動。

與內地資本市場互聯互通

  • 「深港通」於2016年開通。自2018年5月起,「深股通」每日額度增加至520億元人民幣;而「港股通」每日額度亦增加至420億元人民幣。每日額度為原來的四倍,進一步推動大灣區內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
  • 「債券通」的北向交易於2017年開通,容許合資格境外投資者參與內地債券市場的交易。
  • 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於2015年實施,有助拓闊內地和香港的跨境投資渠道,深化兩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並提升兩地在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領域的競爭力。
  • 2017年7月,香港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額度增加至5,000億元人民幣,繼續成為全球擁有最大RQFII額度的地區,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境外投資者進入內地金融市場跳板的角色。
  • 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及澳門金融管理局於2020年6月29日發出聯合公告,決定在大灣區開展雙向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理財通),讓包括香港、澳門和廣東省內九市居民可在大灣區跨境投資區內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2021年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澳門金融管理局發出聯合公告,就理財通所涉及的監管合作原則等事宜達成共識,並簽署了《關於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諒解備忘錄》,旨在建立三地監管機構之間的健全監管合作安排和聯絡協商機制,為「跨境理財通」的暢順運作及投資者保障奠下良好基礎。理財通是大灣區金融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標誌着粵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另一個里程碑。

綠色金融

  • 政府積極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政府綠色債券發行計劃下的首批綠色債券於2019年5月成功發售,發行金額10億美元,年期為五年。
  • 為了善用香港具競爭力的資本市場及其頂尖的金融和專業服務,政府於2018年6月推出綠色債券資助計劃,資助合資格的綠色債券發行機構通過香港品質保證局推出的綠色金融認證計劃取得認證,提升綠色金融產品的透明度和認證標準,增強市場對綠色金融的信心,從而推動香港成為全球綠色金融樞紐。
  • 「綠色金融認證計劃—綠色基金」於2019年9月推出,為綠色基金提供第三方認證服務,提高投資過程透明度。

企業財資中心

  • 香港是跨國及內地企業成立企業財資中心的理想地點。為給予企業財資中心更吸引的稅務環境,政府於2016年修訂《稅務條例》,容許企業財資中心在計算利得稅時扣除利息支出,及將合資格的企業財資中心指明財資活動的利得稅稅率減半(由16.5%減至8.25%)。政府並於2018年7月進一步擴展了利得稅寬減的適用範圍至合資格的企業財資中心向其在岸相聯法團提供的指明財資業務,以提升稅務優惠對海外內企業的吸引力。

保險業

  • 香港是全球最開放的保險市場之一,也是全亞洲保險公司最集中和保險密度最高的地方。
  • 香港是內地企業設立專屬自保保險公司的理想地點,可集中處理企業集團的境外資產和業務所面對的各項風險,既可完善企業集團的風險管理,亦可降低相關成本,並可享有規管上的寬免。此外,自2018/19課稅年度起,特區政府已將利得稅可獲減半的稅務寬減措施(由16.5%減至8.25%),由專屬自保保險公司的離岸風險保險業務延伸至在岸風險保險業務。
  • 自2018/19課稅年度起,特區政府已將利得稅可獲減半的稅務寬減措施(由16.5%減至8.25%),由專業再保險公司的離岸風險保險業務延伸至在岸風險保險業務。
  • 保險業監管局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8年7月達成共識,在「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C-ROSS,簡稱「償二代」)下,當內地保險公司分出業務予符合要求的香港再保險公司時,該內地保險公司資本額要求可獲降低;中央政府於2019年11月6日公布延續優惠措施有效期一年至2020年6月30日。此舉有助保持香港保險業競爭力,並為香港參與及協助「一帶一路」建設提供穩健風險管理基礎。
  • 中央政府又宣布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經營年期要求,允許按照與內地保險公估機構相同監管標準進行業務備案。這項措施將鼓勵更多具備特色或專長企業選擇進入大灣區擴展業務,豐富區內市場主體和提升競爭力。

債券市場

  •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亞洲領先的債券市場,是全球債券發行人及投資者的熱門地。以發行量計,香港債券市場亞洲(不計日本) 排名第三,僅次於中國內地及韓國。
  • 香港以其健全的法律和監管制度,兼具有深度和高流動性的資本市場,穩健的金融基礎設施和一流的專業服務而聞名。市場參與者還受益於一系列激勵措施,包括債券資助先導計劃,資助首次在香港發行債券的合資格發債機構。同時,在香港買賣債務票據的投資者亦可透過已優化的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享有利得稅豁免優惠。香港快速增長的債券市場為海內外投資者帶來巨大機遇。
  • 中央政府於2019年11月6日公布支持內地保險公司在港澳市場發行巨災債券,放寬在港澳設立特殊目的保險公司限制。香港資本市場成熟開放、司法制度完善,具大量國際視野專業人才,可為內地保險公司提供平台發行巨災債券,推動金融業持續發展。

資料來源: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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