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

為推動香港和深圳兩地知識產權發展,促進跨境知識產權創新、交流和合作,促進香港建設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與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前海管理局)今日(二月二十三日)聯合發布《關於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十六條措施》)。

《十六條措施》涵蓋範疇廣泛,包括知識產權保護、運營轉化、交流研討、宣傳教育和知識產權貿易等領域的合作。

商經局與前海管理局會建立知識產權合作推進機制,由前海管理局聯同深圳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香港海關、香港貿易發展局等機構成立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合作推進小組,以推動兩地知識產權的合作項目。《十六條措施》當中的主要措施包括:

  • 支持香港的高校、研發機構及企業落戶前海,協助和促進它們的創科研發成果轉化,開拓大灣區內外的龐大市場,同時為香港的知識產權專業人才提供誘因開拓和發展其事業;
  • 支持前海的技術轉移中心及知識產權綜合運營服務中心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協助內地知識產權業界融入本地的知識產權貿易產業鏈及生態體系;
  • 支持香港和深圳的相關仲裁機構建立合作機制,進一步推展知識產權仲裁服務;
  • 支持知識產權署和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在港深兩地互設知識產權問詢點,優化港深知識產權跨境服務;及
  • 鼓勵高價值專利創造及轉化應用,支持在香港和深圳舉辦更多知識產權展覽或論壇等大型活動。

《關於協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的主體文本:www.cedb.gov.hk/tc/policies/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main-text-of-document.html

23.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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