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聯合發布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十八條措施

為支持深港在風險及創業投資領域聯動發展,促進兩地科技創新合作,以金融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前海管理局)於九月二日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十八條措施》。

十八條措施的涵蓋範圍廣泛,將為香港私募基金業界提供便利及優惠政策,推動發展深港風投創投聯動機制。本措施自2022年9月2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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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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