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貫徹落實“證照分離”改革措施進一步推進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藥監綜械注 [2018] 43號)

國家藥監局於2018年11月13日發出《關於貫徹落實“證照分離”改革措施進一步推進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具體措施包括縮短審批時限、出台鼓勵創新醫療和臨床急需醫療器械產品上市的優化措施、加快註冊質量體系審查工作及簡化審批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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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貫徹落實“證照分離”改革措施進一步推進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藥監綜械注 [2018] 43號)

13.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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