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新時期進一步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金融支援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銀髮〔2020〕95號)和《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等檔精神,進一步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創新領域配置,進一步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發展,加快建設科技創新強市,推動廣州市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助力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 2021年8月23日印發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新時期進一步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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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新時期進一步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26.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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