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7月10日印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明確便利香港企業跨境投融資,包括支持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港資小微企業在500萬元人民幣的限額內從境外銀行獲得人民幣貸款。實施方案亦支持擴大港資金融機構業務範圍,包括鼓勵符合條件的境外特別是香港地區銀行在前海合作區的分支機搆申請基金託管業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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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深府辦〔2023〕8號)

10.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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