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發佈 “證照分離” 改革交通運輸事項具體管理措施的公告(粵交法 [2018] 1104 號)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於2018年11月09日發佈 “證照分離” 改革交通運輸事項具體管理措施的公告,將12項改革事項具體管理措施公告,當中包括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經營審批、道路運輸站 (場) 經營許可證核發、國內水路運輸業務經營許可、港口經營許可、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許可證核發、道路客運、貨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核發、國際海上運輸業務及海運輔助業務經營審批、從事大陸與台灣間、與港澳間海上運輸業務許可及建設港口設施使用審批的具體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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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發佈 “證照分離” 改革交通運輸事項具體管理措施的公告(粵交法 [2018] 1104 號)

09.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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