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鼓勵創業投資促進創新創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科規字 [2020] 1號)

該實施細則提出八項財政補貼,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補貼、種子期、初創期投資補貼、投資引進補貼、境內外合作投資補貼、引進國(境)外高科技項目補貼、產學研聯盟投資補貼、新型研發機構投資補貼和引入創業投資補貼。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1月2日印發關於《廣州市鼓勵創業投資促進創新創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提出八項財政補貼,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補貼、種子期、初創期投資補貼、投資引進補貼、境內外合作投資補貼、引進國(境)外高科技項目補貼、產學研聯盟投資補貼、新型研發機構投資補貼和引入創業投資補貼。其中,為支持境外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在廣州註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給予每年不超過750萬元人民幣的補貼,以及成功引進境外高科技項目的企業給予每年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補貼。實施細則也就支持對象、投資額計算、實施方式等有詳細說明。本細則自2020年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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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印發廣州市鼓勵創業投資促進創新創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科規字 [2020] 1號)

02.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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