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金融業高品質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3年4月10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修訂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金融業高品質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共計45條,是為深入貫徹落實202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鼓勵持牌金融機構集聚和特色金融業務創新發展、支援深港金融合作創新發展、支援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及前海深港國際風投創投集聚區建設、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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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金融業高品質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圖讀懂|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10.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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