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印發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
2023年3月10日,廣東省司法廳發佈關於印發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試點實施辦法(“實施辦法”)的通知。實施辦法將於3月14日正式實施。
《實施辦法》分為六部分,共29條,明確了符合條件的中國律師事務所可以與符合條件的外國律師事務所,按照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在前海合作區內實行聯營,以分工協作方式,向中外客戶分別提供涉及中國和外國法律適用的法律服務,或者合作辦理跨境和國際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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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印發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試點實施辦法》解讀
10.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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