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商務局及江門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江門市外貿高品質創新發展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

江門市商務局及江門市財政局於2021年5月18日印發江門市外貿高品質創新發展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該實施細則自發佈之日起一個月後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實施細則支持對象為在江門市登記註冊的企業或具有國家認可合法資質的保險公司。其中出口企業需自2019年起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中的境內發貨人申報出口、且出口額納入海關貨物貿易統計;或者需自2019年起通過江門外貿公司代理出口的江門企業。

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分為境外參展支持、境內參展支持、線上參展支援。
(二)支持企業防範國際貿易風險。支持企業投保短期進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保險公司銷售平臺類保險產品、支援企業購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資信服務。
(三)支持外貿促穩提質。支援企業通過海關AEO高級認證、支援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發展、支援擴大進口、支援海關監管場所發展、加工貿易產能保存量。
(四)支援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支持保稅物流進出口、支持郵件快件進出口、支持跨境電商發展、支持網購保稅進口、支持市場採購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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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商務局 江門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江門市外貿高品質創新發展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 江商務貿發〔2021〕55號

01.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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