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關於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6月5日,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及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廣州南沙關於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開管辦規 [2022] 3號),以深入落實新發展理念,圍繞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台」目標定位,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互促,構建與南沙發展定位相適應的產業政策體系,推動建設大灣區國際航運、金融和科技創新功能承載區,打造高質量發展新引擎主陣地。《通知》的內容包括:

聚焦打造全過程創新生態鏈

對新型研發機構在建設期內給予最高1億元人民幣補助。鼓勵企業、機構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經費支出給予最高1,000萬元研發投入後置獎勵。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企業開展場景應用、取得資質、提供服務、購買服務等進行獎勵和扶持,對重點產業應用示範項目,按項目實際投入費用給予單項最高500萬元獎勵。支持區內高校、科研院所、民辦非企業、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知識產權機構及平台等推進科研成果轉移轉化,支持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按照實際投入、獲獎榮譽、提供服務等給予單個企業或機構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最高獎勵300萬元。
聚焦打造高質量發展的產業鏈

對世界500強、獨角獸、主板上市企業等龍頭企業給予綜合政策扶持。包括對新註冊或新遷入的企業,根據產業分類、生產經營、經濟貢獻等,給予最高3,000萬元落戶獎勵。支持企業持續經營發展,根據企業類型、經濟貢獻增長情況,給予企業最高100%的區級經濟貢獻獎勵。對企業新建、擴建、改建區内項目以及購置生產設備儀器的,工業園區擴建、改建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最高5,000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世界500強的企業,給予2,000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世界1,000強、中國企業500強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機構、人才在南沙集群發展,支持企業在區内實地辦公。對進駐重點集聚區的企業給予最高3年免租扶持;購置辦公房產並用於自身實地辦公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購置補貼;租用自用辦公用房、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的,連續3年、最高按租金及物業費市場評估價格的100%給予每年不超過300萬元補貼。對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國家認定的製造業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中小微企業經營發展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聚焦打造融通創新的資金鏈

成立總規模50億元的南沙產業引導基金,給予企業股權投資支持。對股權投資企業、投資控股類企業投資區內上市、非上市企業,根據投資規模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企業利用外資部分,根據投資規模額外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支持產業基金投資區內企業及優秀人才創業項目,對在區內註冊運營的創業投資基金,按其投資區內項目情況,給予單家基金每年最高300萬元獎勵。區政府設立最高1億元規模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與區內合作的銀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最高3,000萬元信用貸款;對取得本區商業銀行機構貸款的企業,按實際貸款利息給予每家企業累計最高300萬元支持。根據貸款性質、貸款餘額,最高給予區內銀行機構200萬元支持。
聚焦打造產才融合的人才鏈

對在南沙全職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1,000萬元人才獎勵。對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按照勞務報酬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人才獎勵。對符合本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高層次人才團隊項目,給予最高1億元獎勵。骨幹人才與高管人才最高給予個人經濟貢獻100%的獎勵。對股權投資企業、後備上市企業、總部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等人才,其投資性收入、股權轉讓收入、股權激勵收入,最高按照個人上年度地方經濟貢獻的100%給予獎勵。對新引進落戶的本科(學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人才,給予最高12萬元生活補貼。對引進的博士後科研人員,按科研、生活補貼、住房等給予最高75萬元補貼。對港澳台僑青年在本區交流、實習、就業、創業、參賽等,給予單項最高1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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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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