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快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型城市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 [2020] 4號)

為加快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型城市,該政策制定了22條措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4月2日印發《廣州市加快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型城市若干措施》。為加快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型城市,該政策制定了22條措施,將廣州打造成為粵港澳數字要素流通試驗田、全國數字核心技術策源地及全球數字產業變革新標杆。措施提出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的協同作用,包括在廣州特定區域實行穗港澳三地數據跨境開放共享及安全管理,促進三地跨境資金和商貿物流等方面便利化流動。並且,在數字創意領域上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引進一批國際頂尖的數字創意團隊和企業。本措施至2020年4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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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快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型城市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 [2020] 4號)

《廣州市加快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型城市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02.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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