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門市穩投資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的通知 (江府 [2020] 29號)

該工作措施從六大方向提出二十二項政策細則,方向包括做強平台載體、激活投資主體、降低投資成本、強化要素支持、優化投資環境以及開展以投資論英雄活動。

江門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8月18日印發《江門市穩投資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該工作措施從六大方向提出二十二項政策細則,方向包括做強平台載體、激活投資主體、降低投資成本、強化要素支持、優化投資環境以及開展以投資論英雄活動。當中,措施提出高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珠西)高端產業集聚發展區建設,培育世界級產業集群,建設高質量重大平台。措施亦支持銀行機構開展跨境貸款業務,深化江澳金融合作。並且,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江門市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赴澳門發行債券及到香港上市融資。本措施自2020年8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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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門市穩投資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的通知 (江府 [2020] 29號)

18.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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