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東府 [2019] 24號)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03月22日印發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主要任務包括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東莞段)建設及加快建設東莞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完成時限為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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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東府 [2019] 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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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03月22日印發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

重點任務包括:

  • 支持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建設粵港澳交叉科學研究中心,建立學術交流平台。
  • 支持港澳及世界知名大學到東莞合作辦學,建立國際化學院及研究機構。
  • 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研究與廣東省合作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粵莞)開放基金。
  • 逐步向港澳開放科技計劃項目,支持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申報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
  • 支持在港澳的科學家 (包括外籍) 領銜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 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 (東莞段) 建設,引進國際科技創新資源。
  • 引進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建設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
  • 加快建設東莞市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和東莞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等科技成果轉化平台。
  • 完善人才流動和評價機制,支持港澳台及外籍人才來東莞市創新創業。
  • 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東莞投資論壇,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新興產業發展。
22.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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