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十八条措施
为支持深港在风险及创业投资领域联动发展,促进两地科技创新合作,以金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管理局)於九月二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
十八条措施的涵盖范围广泛,将为香港私募基金业界提供便利及优惠政策,推动发展深港风投创投联动机制。本措施自2022年9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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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的十八条措施
02.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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