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药监综械注 [2018] 43号)

国家药监局於2018年11月13日发出《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具体措施包括缩短审批时限、出台鼓励创新医疗和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产品上市的优化措施、加快注册质量体系审查工作及简化审批所需文件。

相关连结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药监综械注 [2018] 43号)

(只提供中文版)

13.11.2018
联系我们
请提供联络资料,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投资推广署收集阁下的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以便为您提供本署的服务。当您提供联络数据、勾选方框以及点击「递交」按钮,即表示您已阅读并明白及同意本署的私隐政策请详细阅读及了解您拥有个人资料保密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