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1日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该办法鼓励数据跨境流动。对南沙新区企业向基础电信运营商购买数据跨境通道资源等跨境通信服务、或向区内机构购买数据跨境合规审查、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等数据跨境流通服务且通过国家数据安全监管部门审查的,按照已履行的相关服务合同年度累计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人民币。该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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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软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3〕5 号)

01.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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