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条例》描绘了广州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景蓝图,是广州市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将为广州市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展数字经济立法,是广州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客观需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廖荣辉表示,加强新兴领域立法探索,以地方促进型立法的形式,鼓励、引导、包容、审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对推动广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广州将加快制定《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组建市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前沿科技、产业升级、应用赋能、人才培养聚集、合作交流等为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多提破解问题之策。开展数字经济评价,探索与长三角、环渤海、粤港澳等重点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对比分析,合理化构建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条例》规定内容所涉及的44家市有关单位和11个区人民政府以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职责,筛选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单位,整理其主要职责和要求。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梳理《条例》涉及的第一批(2021—2023年)重要制度和机制落实、重点产业的集聚发展、重点平台的建设,共有74个项目,其中重要制度共48项(含2021年印发26项),重点产业集聚区(园区)9项,重点平台建设共17项,编制形成《<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重点工作(2021—2023年)一览表》。记者翻阅后发现,每一个项目都列明在《条例》第几条,明确了责任单位,细化了工作情况,并写明完成时限。例如:制定《广州市海珠区建设“琶洲算谷”若干促进措施》位于条例第十四条,责任单位为海珠区政府,具体工作为“大力推动算法高端资源在琶洲集聚,助力琶洲打造成为全国算法产业发展高地”等,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
13.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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