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便利香港企业跨境投融资,包括支持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在500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从境外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实施方案亦支持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包括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的分支机构申请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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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23〕8号)

10.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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