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的通知(穗府函 [2018] 224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09月14日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計劃主要內容包括推動廣州與香港、澳門和深圳的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及跨區域合作、透過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港澳台大賽、青年創新創業大賽等比賽引進港澳地區人才。

相關連結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畫(2018-2020年) 的通知(穗府函 [2018] 224號)

主要內容

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9月14日印發《廣州市建設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下稱 “《計劃》”)。《計劃》主要內容包括五個重大行動和五項保障措施。

五個重大行動

一. 開放創新新格局拓展行動

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資源優勢,推進“一帶一路”創新合作。

主要任務包括:

  • 推進香港與廣州、深圳、澳門的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建立“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各段協同發展的合作機制和產業功能布局的銜接機制;
  • 建設廣州“核心創新平台”和“重要創新節點”,使廣州科技創新走廊得以與“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有效對接;
  • 推進穗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深化穗港澳科技創新交流合作;
  • 引進港澳地區優質科技中介服務和管理人才;
  • 打造港澳技術成果產業化聚集區、高端產業對接核心區,推動粵港澳合作和灣區經濟發展;
  • 積極參與支持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港澳台大賽、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創交廣東等創新創業活動,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創業共同體。

二. 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建行動

具體任務包括建設國際一流開放創新平台,例如加快建設南沙粵港澳深度合作創新發展示範區。另外,廣州市亦會引進香港科技大學—麻省理工學院中心在南沙落戶,支持粵港澳轉化醫學聯合研究平台、穗港高校協同創新研究機制(聯盟)、華南針灸粵港聯合實驗室等聯合創新平台建設。

三. 科技產業創新主體培育行動

主要任務包括企業核心競爭能力提升行動、企業上市掛牌行動、獨角獸企業發現培育行動、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中小創新企業成長行動。

四. 創新產業新支柱構築行動

推動到2020年底,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達人民幣4000億,佔GDP比重超過15%。

五. 綜合性國家新興產業創新中心共建共享行動

主要任務包括建設多區聯動創新平台、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支撐平台、建設國家級產業創新平台、提升孵化育成加速發展平台、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平台。

五項保障措施

一. 制度保障

一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具體措施包括:

  • 推動市財政科技經費跨境進入港澳地區合作研發、支持廣州地區科技中小企業與港澳大學科研機構展開技術合作;
  • 鼓勵港澳地區高校、科研機構牽頭或參與申報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項目並獲得財政科技經費支持;
  • 推進穗港澳法律規則對接,統一行業標準和認證標準,在經貿保護、金融合作、專業服務、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方面和港澳法律體系全面對接,求同存異。

二是優化完善創新政策體系,根據政策實施效果評價,調整完善各項政策措施;三是協同推進“三區聯動”發展,發揮政策疊加優勢,吸引創新資源集聚。

二. 人才保障

一是引進重點人才,包括落實市“1+4”人才政策和人才綠卡,引進及培養一流科學家和創新團隊、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以及具有成長為兩院院士潛力的人才等。

二是優化國際人才工作環境、 提供居留、就業和居住方面的便利措施,包括:

  • 簡化外籍高層次人才居留證件、人才簽證和《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辦理程序;
  • 對長期在廣州工作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優先辦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 推進“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事項”下放各區實施,增設服務窗口;
  • 允許符合條件的優秀外籍高校碩士畢業生在華工作;
  • 實行科研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赴港澳可按需申辦多次簽注政策;
  • 港澳地區高校畢業生可直接向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廣州)園區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新區片區管理機構申請在“雙自”區域就業創業。

三是完善創新創業人才服務體系,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及核心團隊,給予資助獎勵,辦理積分引進人才入戶,具體措施包括:

  • 對創新領軍人才、產業高端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給予資助和獎勵;
  • 對企業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創新領軍人才給予補貼,對優秀服務機構給予獎勵;
  • 完善居住證積分人才引進政策體系。

三. 資金保障

一是優化資源配置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科技配置模式。

二是加快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推動風險投資、科技信貸和新三板科技企業融資發展。

四. 用地保障

優先規劃創新發展用地,推行差別化供地機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出讓、劃撥等方式優先保障科研用地類項目供地。

五. 文化保障

實施提升公民科學素養行動計劃,加強科學普及,辦好一批有影響力的科普基地、科普品牌活動和廣播電視科技類節目。

14.09.2018
聯繫我們
請提供聯絡資料,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繫。

投資推廣署收集閣下的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以便為您提供本署的服務。當您提供聯絡資料、勾選方框以及點擊「遞交」按鈕,即表示您已閱讀並明白及同意本署的私隱政策請詳細閱讀及了解您擁有個人資料保密之權利。